“十四五”时期是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22年1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卫规划发〔2022〕30号),为“十四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了蓝图,全面推进医疗健康领域由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思维作为主导思想,业务驱动下的数据要素价值化成为推动数字健康经济发展的关键。
一、前期建设背景
(一)政策背景
新医改以来,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主要经历了“十二五”时期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十三五”时期的数据技术应用规划、“十四五”时期的数字健康发展规划三个阶段。“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把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纳入规划,《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要求健全制度和统一标准体系、统筹建设三大数据库和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平台等。“十三五”时期,国家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关于促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制定《“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初步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大数据发展和“互联网 ”服务为引领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提供普惠数字医疗;《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 为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指明了方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国办发〔2022〕11号)将医疗卫生相关支撑能力和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作为主要发展目标。
(二)建设进展
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主要开展了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网 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和一系列重点信息化应用项目,也推动了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化改造和智慧医院建设。在建设投入方面,区域信息化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省、市、县财政投入占比分别为100%、83.8%和71.3%,剩余资金主要由社会资本提供。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则以自筹为主,84.1%的三级医院年度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集中在100万元以上,60.7%的二级医院投入资金集中在30万元以上,各级医院均有较为稳定的建设资金投入。信息化建设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区域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日渐成熟,现阶段我国省、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初步建成,建设率分别达到100%、85%和69%,各地建立了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各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基本实现了联通。二是医疗机构信息化便民服务普遍推开,智慧医院建设成为医院发展的重点方向,2020年已有近78%的医院开通便民服务功能,90%以上三级医院开通预约服务功能。此外,全国已建成1700多家互联网医院,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60多个城市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码)通”,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互通。三是医疗信息化服务市场逐渐兴起,在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化和智慧医院建设发展的推动下,中国医疗信息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且参与者众多。行业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医疗信息化核心软件市场规模达到323亿元,预计2021~2024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9.2%,2024年总规模达到547亿元,信息化建设重点将从单一的信息化系统,逐步向场景化、平台化、生态化转变。
(三)存在问题
一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及应用性较差,2020年调查数据显示,省、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中建设率较低的基础功能是大数据应用支撑,建设率分别为63.3%、39.2%和23.8%,没有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与交换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分别占比29.6%、45.4%,基础数据库建设缺乏应用驱动,各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共享调阅差异较大,数据质量、互认机制等很大程度上限制共享调阅数量。二是新技术应用与业务融合不充分,医疗卫生机构中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业务融合有待探索,智能语音、医保结算、脱卡就医、健康评估、在线审方等“互联网 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应用还有待进一步推进,集成平台在质控、服务监控、标准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三是数据网络安全形势复杂严峻,个人隐私保护、医疗文档电子签名、医疗责任认定、投入机制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薄弱,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和使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截至2020年,二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未开展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信息系统分别占比85.0%和88.6%。四是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仍有不足,区域信息化建设主要以项目经费投入为主,作为常规运行安排经费的比例不高,建设类经费与运维类经费投入资金额差别较大,省级区域卫生信息化年度建设资金投入集中在1000万元以上,但运维类经费投入以100~1000万元为主,占比66.6%,市县级的建设经费和运维经费都主要集中在100万元以下,信息化人员队伍配置也较为短缺,需要更广泛的培养和发展渠道。
二、政策内容及要点
“十四五”时期是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关键窗口期。2022年1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卫规划发〔2022〕3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指引,并制定了任务书和路线图。
(一)政策内容
《规划》共五个章节,在系统梳理分析“十三五”以来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十四五”时期面临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提出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8项优先行动和5个方面保障措施,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将数字技术与系统思维贯穿健康中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1.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明确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思维,以引领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提出“统筹集约、共建共享,服务导向、业务驱动,开放融合、创新发展,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明确2025年的发展目标,主要包括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全覆盖,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个功能完备的电子健康码,推动每个家庭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形成卫生健康行业机构数字化、资源网络化、服务智能化、监管一体化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等。
2.以体系打造为主线,提出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力求形成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重塑管理服务模式的体系框架,提出8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深化“互联网 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创新发展体系、拓展基层信息化保障服务体系、强化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分析应用体系和夯实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8项体系打造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3.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明确建设规划的重要落地措施。《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聚焦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重点开展全民健康信息新基建强化工程、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工程、基层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程等,并提出8项优先行动,分别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健康中国建设(行动)支撑行动、智慧医院建设示范行动、重点人群智能服务行动、药品供应保障智慧监测应对行动、数字公卫能力提升行动、“互联网 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和数据安全能力提升行动,为信息化任务落地提供强有力抓手。
(二)要点分析
《规划》紧紧把握信息化为业务赋能的定位,强调系统思维和整体布局,突出体现“大平台、大系统、大目录”的建设导向,在确保网络与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具体来看:
1.统筹集约推动共建共享。一是国家、省两级部署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取“国家和省两级部署,国家、省、市、县四级应用”的总体框架,重点加强省级平台建设,以平台为载体整合业务系统,纵向支撑省、市、县三级应用,横向联通同级政府部门相关信息平台和区域内医疗机构,要求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二是建立国家级个人健康信息索引,建立居民以身份证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的唯一主索引,推动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并在国家和省级建设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库,通过索引库建设加强系统和数据整合共享;三是加快整合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尤其在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协同、便民服务、决策支持、数据分析等方面要以系统整合为基础体现一体化统筹协同,推进医院新一代数据中心建设;四是健全信息化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统一权威、全面协调、管理规范、自主可控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服务平台,强化标准应用程度和建设成效评价。
2.业务应用激发数据价值。以业务应用需求和数据价值释放为牵引,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充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一是加强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重点加强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在应用中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和数据价值评估体系;二是强化数据质控和数据治理,提出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订健康医疗大数据分类、分级、分域应用规范,形成一批健康医疗公开数据集,推动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三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总结试点建设经验,依托重点区域,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全国总体战略布局。
3.数据技术推动整合创新。推进信息与业务融合,强化区域数据汇聚和跨部门融合,推动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一是深化“互联网 医疗健康”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重点加强数字医共体建设,同时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和在线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汇聚多渠道数据实现实时共享,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行为监管;二是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创新发展,强化数字健康新基建、构建战略发展新格局、重塑数字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催生一批有特色的数字健康管理服务企业,努力将数字健康产业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拓展基层信息化保障服务,坚持以强基层为重点,聚焦重点人群,搭建区域数字家医服务平台,支撑整合式医疗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并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建设。
4.安全治理贯穿建设应用。“十四五”时期国家将各领域安全规范发展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规划》要求把安全治理贯穿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全过程,确保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并规范资本的参与和监管。一是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严格核心数据管控,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信息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标准规范,为合理使用数据提供合规指南;二是加强安全技术研发应用,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安全防护,探索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试点示范,提升供应链安全管理能力;三是构建行业网络可信体系,建设一批医疗卫生机构商用密码应用示范,全面推广商用密码应用,建设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确保网络行为可管、可控、可溯源。
三、重点领域发展方向
(一)数据资源应用领域
1.全流程数据治理不断加强。围绕数据的生产、流通和应用过程,国家将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在数据生产环节,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源头质控能力,建立覆盖业务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畅通数据汇聚渠道;在数据流通环节,推动医疗健康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复用;在数据应用环节,进一步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和使用。
2.数据要素与业务应用紧密结合。数据要素只有与行业具体应用场景和问题相结合才能真正体现其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在“数据二十条”政策的推动下,健康医疗领域也必将会出台一系列基础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数据产权、交易和定价规则,切实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辅助决策、健康管理、药物研发、医疗保险、精准医疗、疾病预防等方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同时,通过不断创新探索各类场景应用,也能够为合理评价数据要素在应用中的贡献,建立数据价值评估体系,为推动医疗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打下基础,形成数据要素体系打造和业务应用深化之间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
3.顶层设计和试点实践相结合。“数据二十条”提出要在实践中完善,在探索中发展,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促进形成与数字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总结试点建设经验,依托重点区域,各地要及时组织、推广一批试点成效好、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加强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良好生态体系,相关政策将鼓励行业内各类参与者依托重要区域试点和示范项目,更加积极探索实践,以点带面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数字化转型快速发展。
(二)数据网络安全领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强数据网络安全也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在健康医疗领域,鼓励数字健康发展的同时,确保安全底线成为首要原则,数据应用需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安全问题也不应成为阻碍数据应用的“卡脖子”问题,而是要为数据成为真正的生产要素并实现价值化保驾护航。
1.探索数据流通使用环节的安全治理机制。过去主要通过一般性的技术手段保障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例如在数据传输环节采用通道加密、数据存储环节执行完整性校验、数据处理环节运用脱敏和防火墙等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在此基础上,需要通过完善安全治理手段解决数据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这也是确保数据能够流通交易的前提。“数据二十条”发布后,数据价值化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各类应用场景下安全标准和规范更加明确,管理部门将以安全标准为考核指标并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可信体系和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强化数据全流程监管,进而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鼓励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创新。“数据二十条”在数据安全保障方面,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加强社会化监管力度,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完善元数据管理、数据脱敏、数据质量、价值评估等标准体系。各类医疗健康行业的信息化和安全厂商也必将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在商业密码应用、电子认证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安全服务水平和质量,挖掘行业场景下的业务特点和安全需求,提供针对性的sbobet利记官网的解决方案。
3.加大对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力度。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是数据安全的重中之重,考虑到数据的负外部性,广泛的数据开放共享必须以隐私保护为前提。目前,比较主流的隐私保护计算包括联邦学习、安全多方计算、机密计算、同态加密等,能够实现数据处于加密状态或非透明状态下的计算,以达到对各参与方隐私保护的目的,解决数据“可用不可见”的难题,再配合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确权,可以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数据权益不受侵犯。
(三)基层卫生健康领域
1.依托省平台融通县域数据支撑医防融合。《规划》要求依托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实体或虚拟方式搭建县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数据中心,搭建区域数字家医服务平台。此举将有助于在县域范围内横向融通汇聚相关数据,整合各类信息系统,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构建全生命周期数字健康管理新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在构建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配合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县域整体卫生绩效,构建医防融合机制,转变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分级诊疗格局。
2.推动基层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向精细化转变。一方面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利用远程医疗、临床辅助、可穿戴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智能服务,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并加强区域健康数据监测,为提升基层卫生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强化监管考核,按照《规划》要求,通过建立一体化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动态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服务、运行等基本情况,实现基层医疗行为、医疗质量和经费使用等动态监管及药械全过程追溯管理。
3.将电子健康档案作为便民服务的主要抓手。《规划》提出到2025年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的目标,以及要求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安全有序向个人开放,可看作是鼓励居民通过便捷查询健康档案而更加容易并有意愿参与自身健康管理,进而提升健康档案应用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可基于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构建健康画像,通过健康画像智能匹配各类健康服务并进行监测评价,实现个性化、精准化的健康管理便民惠民服务。
(国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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