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2024-08-15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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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不含境外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后评价工作,适用《办法》。《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129 号)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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