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京冀居民在津购房享本市政策
发布时间:2024-05-06
信息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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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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