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发布时间:2024-12-30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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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应当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确保于上市前根据《公司法》《实施规定》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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