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05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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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把购销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和配送追溯关,确保零售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合规、用药指导到位、去向可追溯。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规范拆零销售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三是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理性购药。(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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